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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守護寺廟信仰空間|地上物拆除爭議勝訴案例分享~李國豪律師、林苡茹律師

2025.06.30
法院認定:寺廟非無權占用,即使非合法建物,仍享有法定租賃權

❖本所律師成功協助寺廟住持及寺廟法人,於一起地主要求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的民事訴訟中,獲得勝訴判決!

❖案情簡介:
・我方為寺廟建物及土地的原合法所有人,後因土地遭法院拍賣而移轉至現地主名下。寺廟長期使用該地,亦曾獲原地主明確同意。
・拍賣公告已註明「不點交」,新地主購地時應知悉寺廟存在,但仍主張:
  ▹寺廟是「違建」,不具使用合法性
  ▹所以不應享有任何租賃權,應立即拆除

❖關鍵勝訴點:本所律師深入研究相關實務見解,明確指出:
・即使寺廟未領建照,屬行政管理問題,並不影響民法上的法定租賃關係成立
・我方住持占用土地係經原地主同意,具正當性
・地上物並非無權占用,地主無權請求拆除

❖法院最終全面採納我方主張,判決我方無須拆除寺廟,地主請求全部駁回!

❖本案展現本所律師在不動產及地上權爭議中的專業經驗,亦成功保障了宗教信仰空間的延續與尊嚴!